競賽日期與時間:

每週五六日晚間20:00。(以台灣標準時間,20:00為開賽時間,參賽隊伍須於開賽時間前完成進房準備)

競賽項目:

多人電競比賽模式。(槍枝無屬性加成、復活機制開啟、通用敵人服裝、關閉死亡觀戰)

競賽週期:

每週五六日、每天五張地圖、共計三週九天45張地圖為本次賽事競賽週期

競賽計分:

賽事將在45張地圖內判定勝負,並依據FREE FIRE標準國際賽事計分統計。

競賽地圖:

(1)資格賽、外卡賽階段為百慕達、天堂島、喀拉哈里、未來城、阿爾派。
(2)總決賽階段前五張地圖比照資格賽、外卡賽地圖配置,第五張地圖由資格賽冠軍隊伍選圖。賽事將區分「資格賽、外卡賽、總決賽」三個階段。 18支隊伍分組將於賽前藍月亮直播抽出A組、B組、C組。 資格賽由A、B、C三組進行兩週6天資格賽。「總積分前8名隊伍晉級總決賽」。 資格賽第9名到第18名隊伍進行一日四張地圖「外卡賽」 總積分前4名獲得外卡資格晉級總決賽。

由資格賽前8名+外卡資格4名 進行兩天10張地圖總決賽 資格賽第一名隊伍擁有每日第五張地圖選圖權 須於開賽前向主辦提出 且於當日進行第五張地圖時才會公布選圖。

出賽名單:

(1)參賽隊伍每隊以六人為限,須開賽前依據所律定之期限繳交選手UID、選手資料、生活照等必要資料供主辦方繪製選手製卡,各隊伍在繳交名單後僅能以名單內六人完成整場賽事,期間競賽選手不得改名、非特殊情況不得換人。(特殊情況須換人請參考項次六)
(2)皆採所屬戰隊團體報名,開放混組但要求所屬隊伍參賽選手需相同之戰隊格式名參賽,每支隊伍僅接受一支戰隊名作隊伍名登記。

競賽選手更換或更名規則:

(1)遇參賽隊伍選手退戰隊、違反競賽選手精神、事故病傷理由,每支隊伍能提出相關證明更換選手,並以一次為限。
(2)更換名單僅限資格賽階段,外卡、總決賽階段遇無法避免事故時,須提出相關證明後得更換名單但不得更換資格賽他隊隊伍選手。
(3)選手改名以隊為基準,每隊以兩次為限。

賽事獎勵:

以FFHC群組記事本公告為準。

同分判決:

(1)隊伍同分:遇隊伍積分相同時,將依序比較隊伍BOOYAH數、擊殺數、第45張地圖成績等來判定排名順位。(舉例:兩隊伍同分情況則依據規定優先比較兩隊伍賽事累積總BOOYAH數,BOOYAH數較高者判定獲勝、遇BOOYAH數相同者則比較賽事團隊總擊殺數,較高者獲勝,如BOOYAH數、擊殺數皆相同則比較賽事第32張地圖排名,排名較高者獲勝)
(2)擊殺王同分:遇擊殺榜擊殺數相同時則比較雙方隊伍成績,比較方式同隊伍同分規則。

系統異常:

如遇卡床、跳房、無法正常進入遊戲等遊戲BUG情況,經判斷屬個案時,主辦方將予以補分(參考項次十一)並負責回報相關BUG資訊至官方,遇異常BUG嚴重以致影響該回合公平性時,則予以該回合無效並實施重賽。

相關競賽罰則:

(1)遇系統BUG個案造成踢退或無法完成競賽時,該隊伍予以補發1賽事分並登載至賽事積分總榜中「特例補分」項目,在該回合未判定無效重賽時,遇相關系統異常隊伍該回合補償之賽事分以1分為上限。
(2)違規使用非法程式,經查證屬實除將違規事實影片回報官方外,該隊伍將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得退費。
(3)遇上場名單與隊伍名單不符者(含UID不相符),每一人不符一張地圖扣總積分3分並採累積扣分制,舉例:A隊於出賽日第一張地圖起上場名單有一人與隊伍名單不符者且經通知而不更換並強行完成四張地圖時,則A隊將依違反競賽規則於總分榜上扣12分。
(4)參賽選手於競賽中惡意運用相關遊戲BUG取得不當效益者,第一次該回合零分計算、第二次該回合零分計算並扣總分10分、第三次該回合零分計算扣總分20分且禁賽一回合、超過三次者取消參賽資格且不退還報名費。
(5)參賽隊伍應秉持友善競技及運動家精神參與比賽,遇挑釁、詆毀、毀謗他人者,第一次口頭勸戒、第二次扣總分20分、第三次扣總分50分,情節重大者最重則處該名選手或該隊伍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得退報名費。
(6)為確保賽事公平、公正,參賽隊伍競賽中需全程使用DC語音進行比賽,遇關閉麥克風、未依規定使用DC語音者,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扣總成績5分、第三次起每次扣總成績10分,採累積扣分制。
(7)嚴禁代打、冒名頂替等行為參賽,經DC語音驗證或相關事證證明參賽隊伍有上述行為者,第一次違規隊伍當日賽事成績歸零處分、第二次違規隊伍取消當屆參賽資格且不退報名費並列入賽事終身禁賽隊伍名單。
(8)為確保競賽順利,參賽隊伍需於正規開賽時間前完成進場準備,遇遲到或缺賽時,主辦將不會等待並直接開始遊戲,造成該張地圖未進場所造成的損失由該隊伍自行承擔。